通常情况下,
受害人若已在城市居住满一年时间并且在此期间进行工作、生活以及消费活动等均以城镇为核心环境,那么便有资格按照城镇标准来计算
赔偿额度。
然而,如果要通过排除法对此问题进行深度分析,我们会发现农村户籍人口按城镇标准获得赔偿主要是基于两个关键性的要素:
首先,
当事人未涉及到农业生产经营;
其次,当事人在非农村地区的居住和生活时间已经超过了一年以上。对于因
交通事故而遭受损害的当事人来说,符合以下其中任何一种情况,都能够依照城镇标准来计算相应的
赔偿金额。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