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我院将在一至两个月之内安排此次庭审。鉴于交通事故引发的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复杂性,我院通常会采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而依简易程序的审定期限规定,即为三个月。因此,我院通常会在
立案之后的一至两个月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排期情况,合理地安排庭审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