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未有押金单能否退还押金之事,取决于具体的实际状况。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实际操作经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进行讨论:
首先,若房主收取之押金性质为
质押,即便
租赁合同中规定需出示押金收据作为退还依据,但在
承租人并无任何违反
租赁协议之行为时,房主仍应按照约定退还押金;
其次,若房主拒绝退还押金,承租人有权向所属街道或社区的
房屋租赁管理机构提出
申诉,请求协助解决争议;
最后,若承租人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其已向房主支付过相应押金,则房主应当无条件地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
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
收养、
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