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保险理赔时限的规定主要分为两大
类别:针对人寿保险的理赔请求通常有5年的时效期;而对于其它各类保险,其理赔时效通常定为2年。在此须特别强调,无论何种类型的保险理赔申请都必须严格遵循索赔时效的要求。若超过了此期限,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能在该範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同时也未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并领取保险金,那么他们的这项权益便将自动被视为已经放弃。
《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