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若在仅仅产生了五万元现金流转,然而并未触及支付结算总额度达二十万元和非法获取收入高达一万元这两大
刑事责任认定的门槛,那么该项行为便难以定义为
帮信犯罪,进而未必会被判令承担相应惩罚。
然而,具体的判决仍需根据实际情况或获取利益的数额进行判断。通常而言,此类案件的常规
量刑范围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罚金。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当帮信行为达到
情节严重的程度时,才能被视为
犯罪行为。
然而,对于初次涉案且
主动投案自首或积极退还
赃款的被告人来说,他们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获得减轻
刑罚甚至免于
处罚的机会。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
法人组织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