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聚众滋事行为时,通常会触犯
寻衅滋事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针对
刑事拘留所设定的期限一般上限为37天。此种期限包含了公安机关在初始阶段
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最长时间为3天,如有特殊情况则可延长至4天;而针对
流窜作案、再次作案以及有组织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该
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0天。在此之后,公安机关必须在此期限内提交
逮捕申请或作出逮捕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