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选择不再续约是否承担
赔偿责任的问题,根据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如用人单位选择在劳工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订,则需向劳工支付一定数额的
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计算方式为:劳工在该用人单位服务年限每满一整年后,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工一个
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服务年限超过半年但不足一整年的,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而对于服务年限未满半年的情况,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