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并不适宜由派出所进行
立案。这是由于侵占罪属于特定类型的
犯罪,即必须由
受害人亲自提出控告才能启动
诉讼程序,因此公安机关通常并不会主动介入此类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需自行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刑事自诉,以便对该类
犯罪行为进行法律追究。侵占罪,是指
行为人出于
非法占有之目的,将原本应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产、
遗忘物或
埋藏物擅自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经催讨后仍拒绝归还的
违法行为。
至于“
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其上限为人民币10,000元;
然而,在某些地区,
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降低,例如设定为人民币5,000元。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