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具体分层析解计算取费,若争议金额约在20万至50万区间内,应按标的额的1.5%预收;原告提起诉讼之际,需先行垫付该笔费用。若原告获得胜诉,此笔款项亦将由败诉方承担,届时可于执行阶段申请一同追偿; 若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反诉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介入诉讼,导致案件需合并审理,则以上述诉讼费用标准减半收取;最终胜诉,申请执行时,还需考虑执行费用问题。执行金额或价额若不超过1万元,则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若执行金额或价额介于1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按1.5%比例收取;若执行金额或价额超出5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则按1%比例收取;若执行金额或价额超出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则按0.5%比例收取;若执行金额或价额超出1000万元,则按0.1%比例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