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或要求支付保险金的法定时间限制为三年,自相关人员知晓或应当注意到保险事件已经发生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同时,
诉讼时效期间也从权利主体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以及义务方行为责任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然而,对于超过法律规定年限的,人
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若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按照权利人的申请,批准延长
诉讼时效。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