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劳动者遭遇
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与该员工的
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保留
劳动关系、暂时让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等适当措施。
然而,如果是该名员工自己主动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则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便可得以解除。此时,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有义务向这位员工支付一笔金额的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以及象征就业困难补贴的
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