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克服诈骗行为而采取的
保释措施中,保释的
执行期限往往受到办案机构对具体案情处理的影响,并未有任何
法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长。取保候审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逃避调查或审判,从而
保证刑事诉讼能够顺利进行。在
取保候审期间,被保释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许可不得擅
自离开居住地、不得与特定人员进行接触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