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转账时,只需注明款项性质为"
借贷关系",即符合相应的法律保护要求。关于借款转账的特别提醒如下:
首先,在输入转账金额的操作环节中,您可顺势点击下方的"附注说明"按钮进行相关信息的补充,其具体的格式可以如下表述:"贷款-特定用途(如购
买房产)"等等,在此过程中,务必将款项性质明确定义为"贷款行为"。
其次,当金额确认无误且输入正确的密码之后,转账便可顺利完成。在此阶段,再次返回转账界面,您将发现在原先的金额之下,出现了您刚才填写的贷款转账附注。如此设定贷款转账附注,既有助于清晰地告知自身有关贷款行为的事实,也能对其他参与者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
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
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