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
赔偿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第一,经过
劳动合同各方
协商一致,决定
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如果
劳动者因为疾病或非因公受伤而导致在
医疗期届满之后无法继续承担原有工作职责或重新安排给他们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利
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如果劳动者无法胜任现有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然无法胜任,用人单位同样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由于劳动
合同签订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原有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经过各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共识,此时用人单位亦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当用人单位面临
破产清算、法定整顿等特殊时期,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程序进行
裁员时,劳动者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