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
犯罪属于典型的
自诉案件范畴,指的是
行为人为将其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涉及金额达到一定规模(较大),在经权利归属方催告后仍拒不返还者,应依法给予相应的
刑事惩罚,即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而对于
涉案金额特别庞大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的,将被法庭判处更加严厉的惩罚,即二年以上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
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此类
犯罪行为构成侵占罪时,才需要由受害方提
起诉讼才能得到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