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房地产开发商无故拖延办理
退房款事宜,则可考虑实施如下策略性举措:尽速实现谈判协商。首先,应当主动深入与开发商展开有效对话,明确传达自身迫切需要退货且强烈希望能够尽早获得款项的立场,随后以理性态度就
退款逾期的问题寻求对方合理的解释及依据。
诉诸法律途径。倘若经过耐心协商未能达成满意结果,不妨尝试寻求法律援助于解决之道,具体操作方式包括向法院提交
支付令申请书或者依法发起
诉讼请求。在此类型的
诉讼过程中,有机会要求法庭作出有利于自身的仲裁,即责令开发商全额返还已支付的房款,而一旦赢下官司,便可进一步向法庭
申请强制执行此类命令。
获取并保存坚实
证据。为防备日后可能遭遇此类
纠纷,应当始终关注并妥善保管与此交易相关的所有凭证,例如财费缴纳证明、合同条文以及双方沟通记录等等,以期构成在法律诉讼阶段有力支撑自身主张的关键证据。举报
违规行为与质疑反映。
如遇开发商存在任何背叛信义甚至涉嫌
欺诈等严重
违法行为,皆可向当地房管局或者相关
消费者投诉热线(例如拨打12315、12336)
递交投诉举报,以便获得妥善帮助以及合理的解决方案。寻求其他援助途径。假如发现开发商的不当行为已经触犯到相应的法律
法规,亦可向相关
执法部门提出严肃指控。我们希望以上列举的几项措施都能确保您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方面获得足够保障,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纷争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
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