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帮信”罪,这是一种被称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
刑事犯罪行为。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如果
行为人知晓并且故意纵容他人在信息网络中从事危害社会行为,从而为他们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空间搭建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便利条件,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
情节严重,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要承担
罚金的责任。对于上游
诈骗金额高达12万元的情况,这已经构成了
数额巨大的
犯罪事实。
然而,具体的
刑罚期限则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程度以及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由法院依据法律
法规进行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