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规定,组织他人参加网络赌博活动实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及开设赌场
犯罪行为。
开设赌场罪乃指个人或团体以营利为目的,设立赌场或是提供相应场所与器具,以便他人在此基础上进行赌博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网络赌球平台是通过何种方式进行赌博服务提供,即便利用网络这项虚拟空间来进行,亦应被视为符合本罪的
犯罪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