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依照既定日期严格发放
工资款额,任何无合法理由或未经协商同意的
拖欠与
克扣行为都将构成
违法行为。为此,如果您作为
劳动者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蚀,可以前往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涉事单位。为确保投诉的有效性,您在走访
劳动监察大队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包括您个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详细注明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以及联络方式的文书;
同时,能够充分证明您在上述用人单位任职并工作过的重要
证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