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员工由于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
意外伤害或长期接触有害物质而导致残疾程度达到九级的,将有权获得以下各项福利待遇:
首先,该员工将会从社保
工伤基金处得到一笔
伤残补助金,资金数额根据其
伤残等级确定,按照
九级伤残九个月的个人实际
工资计算,假设该职工每
月工资水平为人民币3000元,则他可以获得共计27000元的
补偿金;
其次,如果该
劳动者在与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时期结束,或是他自行提出了
离职申请,那么他还会从社保工伤基金处得到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并且由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的
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这两项福利金的金额确切数值,各地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询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法律
法规了解详情。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感染
职业病并需接受治疗,他将享有
工伤医疗待遇。对于治疗期间所产生的
工伤医疗费用,应严格遵守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规定予以报销。对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贴费,以及为遵照医生建议往其他城市医院就诊所需的交通及食宿费用,只要有
医疗机构的证明,且已经过
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核批准,将全部由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具体的标准制定权由统筹地区的政府负责执行。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