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交通事故时,我们通常通过交通警察仔细观察现场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来明确各方的责任份额。在这种情况下,
肇事方将按照事故责任的具体比例承担相应的交通事故
赔偿责任。而对于事故车上的货物损失,它被视为直接
财产损失费用,同样也需要由相关的肇事方按照他们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