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与诈骗罪在法学理论及法律规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帮信罪,即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乃是指
行为人在明知他人意图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性的技术支撑服务,甚至包括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辅助性功能,且
情节严重者。而诈骗罪则特指行为人为达到
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诱使他人交付财物,且
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或具有其它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帮信罪着重关注的是为
网络犯罪提供协助的行为,而诈骗罪则是直接实施了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对于帮信罪而言,其成立必须同时满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以及“提供帮助”这两个条件;而诈骗罪的成立则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及“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这两个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