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盗窃案件中涉及到的金额数量,法律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3000元及以上、10万元及以上以及30万元及以上的,应当被分别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基本的参考标准,各省级人
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情况,在上述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制定出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金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