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驾导致他人身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需视具体情形而定。其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若因酒驾行为导致他人不幸离世,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交强险保险公司可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然而在完成理赔之后,该保险公司有权向
肇事方进行追偿;
2.另一方面,对于商业险保险公司而言,其通常会拒绝承担此类事故的赔偿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