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解这项指控时需特别注意的一点是,当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你将无法被判定犯有帮助信息
网络犯罪之嫌。
根据相关法律,要被认定为构成了
帮信罪,
行为人必须已知晓,即明白存在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的事实,继而为犯罪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方面的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援助。当以上行为严重时,其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以及罚款的惩罚。我国
刑法明确指出,只有当行为人清楚地知道上线实施了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并实际执行了帮助性的
犯罪行为,才能被视为构成帮信罪。反之,若你只是无辜地进行了帮助行为,但对于上线所从事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那么将不能被判以帮信罪。
其次需要强调的是,当一个人明晰地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导致有害于社会的后果,且抱持着期望或无所谓态度去面对该后果的发生,因此构成犯罪,这通常被认为是
故意犯罪。在这类案件中,行为人应当承担
刑事责任。换句话说,行为人应该预计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发危害社会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到此事,或者已预见到了这一点,却过于自信地认为能够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然而最终还是导致了此种危害性后果的出现,这时便可被归类为
过失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过失犯罪条件特殊的,法律才会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