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原告在
侵权案件中是
赔偿权益的主体,如果受侵害人本身在该起伤害事故中成为了受害者,那么,原告就应该根据受害者的
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其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所在工作单位、居住地以及通讯地址等相关内容。若涉及到单位
财产损失的情况,则该财产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成为原告。而在涉及到死亡事故的情况下,赔偿权益的主体应当是死者的合法
继承人,即包括父母、配偶及子女在内的全体原告,他们同样需要根据各自的
身份信息,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所在工作单位、居住地以及通讯地址等相关内容。
2、被告被告在侵权案件中是承担
赔偿责任的一方。
3、具体且明确的
诉讼请求,关于具体的赔偿项目,您可以参考本网站
诉讼指导栏目的交通事故计算表格进行计算。
4、事实与理由部分:您可以按照交警部门所认定的事故真实情况进行描述,或者根据您所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阐述。
同时,还需注明交警部门对于事故的认定结果、受害方的治疗状况、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发生后
肇事方支付款项的情况、肇事车辆是否购买了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相关事项。
5、在诉状的落款处,赔偿权益人应当亲自签字或加盖公章。例如,在涉及到
人身伤害的案件中,应当由
受害人亲自签署;而在涉及到死亡事故的情况下,则应当由作为死者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共同签署;若是以单位名义提
起诉讼,则应当由单位加盖公章。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