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
取保候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的
当事人自行负担。按照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权威规定,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可采用保
证人和交纳
保证金两种方式进行,而相应的费用也均应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其中,若选择保证人方式,则需保证人为其提供可靠的经济
担保;如选择交纳保证金方式,则须由相关当事人亲自向司法机关进行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并不包含
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可能涉及的法律服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
抗诉的,人
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以内作出裁定;发现原判决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
法规,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延长三十日。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自接到上诉状之日起计算期限。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