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肇事罪案件中,通常
审理期限会被限制在三个月之内。对于普通程序的
一审案件来说,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也同样为三个月。当
一审判决正式宣告之后,若
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接受该判决结果且不再上诉,那么该一审判决即会立即生效。
然而,如若其中一方对此判决不满并提起上诉,那么就必须进入到
二审阶段。在此情况下,二审审理期限依然设定为三个月,且二审裁决即是最终判决,不存在再次上诉的可能性。
至于是否能够给予交通肇事罪的
犯罪嫌疑人以
取保候审的权利,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若
犯罪情节较轻,则可考虑提出相应申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
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亦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
4.在
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