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
法规,对劳务人员薪资支付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依照双方事先约定,
工资须于用人单位与雇员商定的期限内进行支付;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是周末休息时间,相应支付期需提前至紧邻工作日;
2、为保障雇员权益,
工资发放频率最低设定为每月经由银行转账方式实现一次性发放,对于实施每周、每日及小时工资制度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而言,亦可以按照相应规律进行周期性支付;
3、如果因特殊原因导致工资未能按时支付,用人单位有义务向雇员做出明确解释并尽快解决问题。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