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追溯时效的
起始时间,通常被认定为自
犯罪行为宣告终了之次日开始起算。
然而,倘若犯罪行为表现为持续或连贯的现象,那么便应从行为终止之日进行认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八十九条)明确指出,法律规定的
追诉期限一般
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但若犯罪行为处于持续或连贯的状态,则应从其行为终了之日起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公诉案件的追诉期限从
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