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车辆暂时借予他人驾驶期间所发生的事故,若车主并未有任何过失行为,则无需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具体而言:
(1)在车辆交付他人使用之后,因事故导致的
经济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及实际驾驶人共同承担,而车主在此情况下,若无明显过错,便无需为此次事故负责;
(2)当车辆借予他人使用后发生事故,车主已知晓或理应知晓
机动车存在某些缺陷,并且这些缺陷恰恰成为引发
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时,车主需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