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
取保候审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等于不予
逮捕。实际上,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实质性的区别。取保候审是指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
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满足特定条件(如支付
保证金或者寻找
担保人)之后,可以暂时从
羁押状态中解脱出来,但是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妨碍对案件的依法审理。
然而,是否
批准逮捕则要视检察机关对具体案件的审查结果而定。如果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
逃逸风险,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他们有可能会选择采用取保候审这种方式来处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