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
童工,即年龄未满十六周岁,在
雇佣关系或个体劳动中参与有经济收益的劳动行为的青少年及儿童。
然而,从16岁至18岁这段期间内,这类群体将定义为
未成年工。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虽然可以对这些人员进行雇佣,但并不是所有岗位都适合执行。
此外,依据国家
法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各类大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通称为用人单位)严禁
雇用年龄低于16周岁的未成年工人(雇用此类显然年纪偏低的
劳动者,均称之为使用童工)。而为了保护
未成年人群体,任何单位以及个人不仅不能为任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就业引导,而且也禁止年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
个体经营活动。
《
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
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
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