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普通
盗窃案件,通常会采取七到十四日不等的
行政拘留作为惩戒措施,但最长不应超过三十七天。
然而,当盗窃行为达到足以触犯
刑法的程度时,便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
盗窃罪被定义为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取公私财物,且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存在其他特定情节的
犯罪行为。具体而言,盗窃罪包括了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等多种形式。关于
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起刑点为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判
处罚金;若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巨大,则起刑点为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可能被判处
罚金;而对于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其起刑点为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
批捕和
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