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乃为严重
刑事犯罪之一,其核心议题在于罪犯所应承担的
刑事责任,而非对
受害人所承担的
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凡涉嫌犯下强奸罪行者,一经法庭
裁定罪名成立,将承担相应的
刑事惩罚,例如长期监禁(
有期徒刑)、失去自由(无期
徒刑)乃至处以极刑(
死刑)。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被告方必须直接向受害人支付法定款项作为
赔偿。不过,遭受侵害者依然有权单独发起
民事诉讼,寻求
精神损失赔偿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