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并未对实体店铺内无理退货的现象进行规定。凡涉及到实体店铺消费行为,我们都可以将其视为一种消费合同的签订过程。
至于能否实现无条件退货,则完全取决于双方在此之前是否就此事达成过协议。倘若未经事先约定,商家拥有拒绝退货申请的正当权利。只有当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才能被认定为法律所规定的退货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
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
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