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盗窃案件中,对
行为人充当放哨角色的,通常可认定为
从犯。从犯这一身份的判定主要取决于其在整个
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
具体来说,如果行为人在
犯罪团伙中对于首要分子表现出服从性,并且积极参与了
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的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部分
犯罪行为,但是其作用并非关键性的,那么就可以将此类行为人视为从犯。对于从犯,我国法律规定应给予从轻、减轻或免除
处罚。
关于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盗窃数额较大的罪犯,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对于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对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