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驾、
毒驾等情况下,
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仍然会提供
赔偿保障。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到酒后驾驶、
无证驾驶、吸食毒品后驾车或者驾驶人员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等行为时,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仍需对受害者的人身权益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然而,在完成赔偿之后,保险公司享有向
侵权责任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