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居住地点必须是指定且固定的住所,例如自家住宅或亲属提供的住所。在此期间,他们需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变更居所地址,并且应当随时准备接受
传唤和讯问。此举的目的在于保障
刑事审判过程的顺利进行。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
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等相关材料送达执行机关,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送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家属或者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