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作为保
证人的
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家人必须向公安机关缴纳
保证金以确保被告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即第七十八条,被取保候审的案件决策方有义务向被告或被告的合法
代理人、
近亲群体详细交代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及其理由。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笔资金并非直接交付给合议庭,而是由负责执行的机构,也就是公安机关进行妥善保管和管理。在取保候审的
期限届满之后,若被告没有出现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那么这笔保证金将会如数归还给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将保证金数额等决定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公安机关指定银行代为收取。收取保证金的银行应当与公安机关订立协议,明确双方的
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