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您预先备妥一份内容详实的
民事诉讼状以便后续使用。
2.向具有相应司法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发起正式的
诉讼程序,并同步附上相关的实质性
证据资料以供审判参考。
3.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务必按时出席所涉
诉讼案件的各个环节,积极参与各类法律活动以维护自身权益。
4.如对法院的
一审判决或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应当在收到
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收到
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原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或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同时
递交详细完备的上诉状。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