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期满之后,倘若该案件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那么,被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将会被转变为其他更为严厉的形式,而作为
担保人的您所缴纳的
保证金则是不会被予以退还的。
然而,当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且并没有发现被告人存在任何
犯罪行为时,或者经过法院审判,认定被告人为清白无辜之人时,您所缴纳的保证金便应当尽数退还给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变更为
逮捕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并由公安机关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