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民事诉讼的法定
诉讼期限设定为三年。当有关
当事人对某个存在争议的事项以
司法途径援引请求时,自其得知自身权益受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均可提出该项
诉讼动议。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涉及
交通事故类别的诉讼,当事人必须主动发起
诉讼程序。在提出诉讼状的同时,应当按照被告方人数向上诉法院
递交相同数量的副本文件;
依据“谁主张、
谁举证”的
基本原则,原告在向法院提
起诉讼时,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作为原告
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