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告人或
犯罪嫌疑人被监禁之际,
代理律师有权立刻提出探视请求。
然而,首轮会面的预约时间却常常取决于案件涉及领域、案件所处地理位置以及其他一些特定因素。尽管首次会面通常需要在自被告被捕之日起的48个小时之内完成,但是实际的会面时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有所变动。
至于后续的会面安排,则相对更为灵活,但仍需遵循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