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保险公司因某些原因无法进行
赔偿时,作为被保险方的您有权向法律机构
申请仲裁调停。在我国现行的《
保险法》规章制度中所明确指出的是,所有与投保、理赔等方面产生的争议都应首先通过仲裁途径来加以解决。
然而,若双方
当事人对
仲裁结果持有异议,则可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保险纠纷应当通过仲裁解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协议,选择仲裁解决争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或者撤销。
在遇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下,
被保险人可以首先通过仲裁解决
纠纷。因此,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合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