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若投保人在每年保单到期应缴纳保费之日未能支付款项,保险公司将给予其最长为60天的
宽限期。在此期间内,若投保人成功交纳合同所约定的保费,则保单将继续保持有效;反之,若超过60天仍未支付保费,保险公司将立即暂停该保单的效力,并停止向投保人提供相应的保障服务。若投保人连续两年以上未按期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有权认定投保人为自愿放弃该份保障,进而对保单采取停效注销措施。届时,投保人仅能选择
退保以获取保单的现金价值,但这无疑会带来一定程度的
经济损失。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