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拖延
责任认定结论将会对各方均产生不良后果。
依据相关
法规,交管部门应自获取事故现场的调查资料之后十日之内,准确制备并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
交通肇事逃逸案情而言,在扣留、追缴涉案车辆及驾驶员
身份信息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同样需完成
事故认定工作。倘若事务中涉及必要的检验或鉴定,那么也应该在取得准确的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内,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经过长时间协商仍未达成共识而导致交警未能公布责任认定结果的话,其背后的意图可能是希望
当事人能够在交管队
事故处理科室寻求更加妥善的解决方案。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