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并非故意
伤害罪的
构成要件之一。事实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意图在于意识到自身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并对此表达出明确的同意或意图。其侵害的客体是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益;客观方面则体现为实施的非法手段或行为,具体而言就是
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的身体健康带来损害,但仍然选择进行这样的行为,而且这种损害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并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然而,防卫过当则是指
防卫行为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从而导致了重大损害的发生,这是一种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的
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
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所规定的防卫尺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