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于
盗窃罪的
刑罚如下:
1.若盗窃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则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2.若盗窃财物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并处
罚金;
3.若盗窃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关于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较大”;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
入户盗窃”;携带
枪支、爆炸物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
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
凶器盗窃”;其他标准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