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应以
行为人为中心进行考量,认定其是否存在重大过失。通常情况下,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无法满足法律对于其所设定的更高层次的注意义务,甚至连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且有能力注意到的事项也未能做到,从而导致了某种程度上的损害结果。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
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的,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追究其
刑事责任,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吊销其
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
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